2004年4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展外币买卖业务。经过一年的认线日交易中心正式启动外币买卖系统。外币买卖业务的正式推出,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有利于发展...
2004年4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展外币买卖业务。经过一年的认线日交易中心正式启动外币买卖系统。外币买卖业务的正式推出,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有利于发展和完善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由于人民币尚不能完全可兑换,长期以来银行间外汇市场只是一个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头寸的平补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即期交易。功能的单一性和品种的单调性造成我国外汇市场发育迟缓。国内外汇2004年日均交易量只有8.3亿美元,而据国际清算银行2001年的一项调查统计,全球外汇市场一天的交易量约为1.2万亿美元。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外币对外币的交易,我国的外汇市场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外汇市场。为此,经过反复研究,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外币买卖业务。根据现行的方案,试办初期,交易中心将推出美元对欧元、澳大利亚元、英镑、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港币,以及欧元对日元等8对货币的即期交易,各会员银行通过与做市商的买卖,即可参与全球外汇市场的交易,并在交易价格和清算服务等方面获得优惠安排。因此,开展外币买卖业务,将大大丰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活跃国内外汇市场的交易,进一步扩大国内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今后国内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其次,有利于扩展投资渠道,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近几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采取了大量措施,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企业开立外汇账户越来越容易,可自由支配的外汇越来越多,但国内外汇投资渠道却十分有限,加之收益率不高、流动性差,企业和个人仍不得不把大量的外汇卖给银行,甚至在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环境下,把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简单地押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上,导致银行净结汇、央行净购汇、国家外汇储备激增,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利用自己在系统建设、信用、清算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引入做市商的竞争性报价,使会员银行为客户开发风险最小、价格最优的外汇理财产品成为可能。因此,外币买卖业务的推出增加了企业和个人外汇投资理财的渠道,丰富了规避外汇风险的手段,有利于从供求环境上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再次,有利于引入人民币对美元交易的做市商制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1年的一项抽样调查,在接受调查的55个本币具有相当弹性的基金成员中,同时采用竞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的占48%。目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只在欧元和港币业务上试行了做市商制度,而占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98%的美元交易仍采用指令驱动的竞价交易。随着中国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适时引入美元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已十分必要,同时也有利于从形成机制上增强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然而,由于银行间外汇交易过度集中于美元,加之人民币/美元汇率对外汇市场交易影响显著,引入美元做市商制度需要谨慎设计,通过其他试点积累经验。外币买卖业务就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一方面,奠定了系统开发的基础。外币买卖业务实行做市商制度,外汇交易中心和路透集团联合开发了外币买卖系统,全面兼顾了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的优势,并在授信管理、交易、清算等方面积累了系统开发的经验。另一方面,锻炼了中资银行的做市本领。国内外汇中国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与七家外资银行一道,成为外币买卖首批试点做市商。中资银行第一次在同一平台上与国际著名的银行集团展开竞争,它们连续不断地报出各货币对买/卖双边报价,并接受非做市商的订单。这将有助于它们积累外汇交易方面的经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为开展本外币做市交易奠定市场竞争的基础。
外币买卖业务是在现行外汇管理框架下的积极举措。首先,外币买卖业务仅是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不涉及人民币汇率问题,而且外币即期交易不存在金融衍生品风险放大的情况。就业务的具体内容而言,该业务与国内银行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所进行的外币买卖是一致的,都属于外币对外币之间的交易,其区别仅在于通过的交易市场和交易网络不同。其次,不存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限制。从市场参与主体看,目前金融机构只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资格并取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席位,就可参与外币买卖业务,因此,不需要再为此另行设定准入资格。会员银行只要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签署《银行间外汇买卖业务协议》即可入市交易。
外币买卖业务是一项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交易活动,但在资本项目部分管制的现行条件下,外汇局需要加强该业务交易资金来源的管理,有效切断外汇资金与本币资金之间的联系。银行外币买卖业务的资金来源包括银行外汇营运资金、结售汇外汇周转头寸、客户外币存款、代客理财资金以及拆借资金。为防范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形成冲击,要禁止银行在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买入外汇用以进行外币买卖,同时禁止原不属于结售汇周转头寸的外币资金混入结售汇周转头寸在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平盘。
5月18日银行间市场推出外币买卖业务,是中国外汇市场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填补了国内外汇市场的一个空白。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目前引入了九家银行作为首批做市商,而且此后还会有新的中资银行加入做市商,交易平台上的报价竞争会比较激烈。从技术手段上看,集中竞价、择优报价的模式,实际上是类似交易所模式的报价机制,有利于成交效率的提高。
在这个竞争性的平台上,做市商竞争力如何,完全取决于其报价和服务的水平。做市商报的价格不好,成交机会就少,所负担的费用就覆盖不了;如果不能做出规模,也很难产生经济效益。反过来对会员银行和终端用户来讲,他们则能拿到更优的报价,交易需求能得到更好的满足,从而可以在市场交易中实现更大的效益。因此,这种交易模式必然会促进市场交易量和流动性水平的提高。外币买卖业务技术平台的起点也非常高,做市商每笔报价的有效金额至少相当于1000万美元,九家做市商的流动性累积将是一个更高的数量级。1000万美元以下的点击成交方式,对国内中小金融机构交易非常便利。将来随着做市商数量的进一步增加,市场提供的流动性规模对国内金融机构将非常充沛。
对做市商来讲,如何做好风险管理是一大挑战。要提高报价的竞争力,价差肯定要缩小。要提高盈利水平,报价则要提前反映市场变化,即看涨时报价高一点,看跌时报价低一点。由于这会在很多情况下被优先成交,做市商的风险管理能力就很关键,包括是否能及时进行对冲,以及对市场的分析判断是否准确。因此,成为一名做市商不但要做好技术上的准备,还要做好风险控制方面的准备,既要提高定价的前瞻性,也要保证报价的竞争力(即价差要小),同时还要制定应急措施,以应对国际市场大的波动。
低信用风险是外币买卖业务起点高的一个方面。集中,差额清算对会员和做市商而言都很便利,大家都只要对一个交易对手(counter
party)------交易中心授信就行。在国际上,集中清算主要在交易所进行,且主要是对期货交易;现货交易主要是通过银行间的无形市场,如通过EBS等交易平台来交易,但它是一对多方式,即一家银行要对很多家银行授信。交易所在清算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国内中小金融机构原先无法参与境外市场交易,主要是受到了授信瓶颈的制约,而现在通过交易中心这个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平台,可以获得授信且信用风险的可控性较强;而且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在清算上采用了现有的境外行清算模式,不存在新增的风险。因此,集中清算对促进这个平台的发展是比较有效的。
农行对成为外币买卖业务的做市商很有信心,目前正在做积极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上的准备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准备,这两方面工作直接决定了我们加入做市商行列的时间。从目前技术上专线改造的情况来看,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成为外币买卖业务的做市商不仅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从长远看还可以为将来成为本币对外币的做市商积累经验。
希望将来在这个平台上能引入更多的产品,同时配合人民币可兑换的进程,交易平台能进一步为本币做市商的发展提供空间。目前人民币交易受资本项目管制的影响还不够活跃,但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届时人民币交易必然会非常活跃,大大高于现在外币之间的交易。配合这一历史过程,交易平台可能也要朝这个方向转型,将来的主体市场是人民币兑外币市场,中国金融市场应该是人民币产品的定价中心,外币对外币市场则是一个补充,但这两个平台的技术是相通的。在人民币对外币的基准平台上,中资银行也可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因为中资银行在这方面实际的需求量和客户量最大,当然它的实现要取决于政策管理方面的改变。
市场各方在新业务上实现多赢是必然的要求,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交易中心在平台建设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为会员和做市商创造了有利的硬件环境。当然,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市场的买方可能主要还是中小银行,初期受会员数量以及业务量的限制,市场交易量可能不会大。当然做市商并不是着眼于短期效益,而且交易中心在业务初期也做了很多制度上的准备和安排。此外,平台本身也可以提供多赢的机会。
总之,银行间外币买卖平台的建设需要多方努力,除了交易中心外,会员和做市商都有维护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从今日起,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将正式开办外币买卖业务。外币买卖业务对国内金融市场有何意义?外币买卖业务如何进行操作?为帮助社会公众正确、全面地了解外币买卖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答:外币买卖业务是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电子交易与清算平台,为境内金融机构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与清算提供便利的安排。此次推出的外币买卖系统是为外币对外币的即期交易提供交易、清算的系统,不涉及人民币对外币的交易。
答:开办外币买卖业务的主要目的是顺应国际外汇市场发展的新趋势,通过电子交易与清算平台,为境内金融机构的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与清算提供便利,填补国内外汇市场空白,完善国内外汇市场体系,满足国内市场不断增长的投融资需求和避险需求,降低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外汇资金运作成本,便利国内金融机构控制外汇风险。
答:一是有助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丰富交易品种,活跃市场交易,扩大交易规模;二是可解决目前国内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自身风险评级和规模限制无法在国际外汇市场直接参与外汇交易的局限性,建立联接国际金融市场的通道;三是有助于积累外汇交易方面的经验,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答:这次推出的外币买卖系统与1994年运行至今的外汇交易系统同属银行间外汇市场,但是,这两个系统交易的是不同性质的产品,并且这两个系统各自独立运行。
这次推出的外币买卖系统是为外币对外币的即期交易提供交易、清算系统,不涉及人民币对外币的交易。初期上线的有八个货币对,包括:欧元对美元、澳大利亚元对美元、英镑对美元、美元对瑞士法郎、美元对港币、美元对加拿大元、美元对日元、欧元对日元。
1994年运行至今的结售汇交易系统,是为外汇指定银行,即可开展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人民币对美元、人民币对日元、人民币对港币、人民币对欧元即期交易提供的交易、清算系统。
答:新系统将由做市商根据国际外汇市场的实时行情,分别进行各货币对的买/卖报价,交易系统从中选取最优的买/卖报价,在系统实时发布,同时将最优的做市商报价与会员银行的交易请求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匹配,并将成交信息实时反馈给交易双方。会员银行通过点击报价、订单报价或询价等方式进行外币买卖。
(注:除本稿外,本版其他稿件均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记者 秦宏 薛莉)
交易主体:市场交易主体为做市商和会员银行两类。做市商是指在指定货币对中连续不断地进行买/卖双边报价,承担维持市场流动性义务的银行。会员银行是指在市场中进行点击报价、订单报价和询价交易的银行。首批入选的做市商银行为: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荷兰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花旗银行、蒙特利尔银行、荷兰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7:00-19:00,国内法定假日暂不开市。
限额管理:为提高交易效率,控制风险,外币买卖的交易实行以下限额管理。国内外汇推出外币买卖业务 中国外汇市场发展又一里程碑一是最小报价金额,会员银行的最小报价金额10万美元,非美元货币对按实时汇率折算美元计算。二是流动性限额,各做市商在某一价位上可提供的流动性是有限的,相应地整个市场在某一价位上的流动性也是有限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流动性限额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超出流动性限额的交易请求只能进行询价交易。三是交易系统对所有做市商和会员银行都设置交易额度。会员银行的交易限额等同于清算限额。
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外币买卖业务是我国外汇市场向前发展的重要一步。在关于人民币汇率问题的争论显得前所未有的激烈和尖锐、外汇制度改革的压力显得尤为迫切的情况下,作为外汇改革的一部分,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的推出,无疑又多了一个引人关注的理由。事实上,外币买卖业务的最重要的意义,是对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而言的。对于一直以来交易品种都局限于有限的人民币兑外币交易品种的中国外汇市场而言,外币买卖业务的引入即使称不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至少也称得上是一个重要的开端。或许若干年后,当中国外汇市场随着人民币的自由化和国际化在国际外汇市场争得一席之位的时候,再回头看看,可以发现,其实我们正站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
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是随着1994年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起来的,这一市场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除了它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制度的基石------银行结售汇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机制保证外,最重要的是,在这一市场上,统一的人民币汇率得以形成。创建十一年来,银行间外汇市场在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推动人民币可兑换进程、服务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促进宏观调控方式的改变以及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币可兑换进程的推进,现有的以银行结售汇制度为基础的、以人民币与外币兑换为主要内容的外汇市场已逐渐不能满足企业、个人、银行等日益增长的外汇投资和避险的需求,外汇市场本身也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首先,外币买卖业务是疏通金融机构外汇交易渠道的要求。我国金融机构在参与国际外汇市场交易时,存在授信不充分、外汇交易渠道不畅等问题。表现在:一是国内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国际市场信用评级不高,大部分金融机构还未获得国际机构的信用评级,而且信用级别相差较大,导致外汇交易中最重要的交易环节------相互授信不等,信息不对称,国内银行与国际银行以及国内银行之间外汇交易渠道不尽通畅。二是由于国内市场授信不充分和风险溢价等方面原因,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在获得外汇市场的流动性和优惠方面得不到保障。外币买卖业务的推出,可有效解决目前国内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自身风险评级和规模限制无法在国际外汇市场直接参与外汇交易的局限性,畅通外汇交易渠道。
其次,外币买卖业务是进一步拓宽我国外汇市场功能的要求。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从创建开始,为银行结售汇制度服务就成为它的重要功能之一。这一特点,使得银行间外汇市场很大意义上是作为一个银行结售汇头寸平补市场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汇市场功能的发挥。也就是说,从市场性质上看,目前的外汇市场只能说是一个人民币与外币转换的兑换市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能够转换和管理汇率风险的外汇市场。随着国内企业、个人、银行等持有外汇资产的日益增多和多元化,外汇市场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宽,以满足企业、个人、银行等进行外汇投资以及转换、管理汇率风险的需求。
同时,外币买卖业务更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外汇市场的要求。建设真正市场化和功能化的外汇市场,是统一、合理的人民币汇率的背景所在。另一方面,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成交量尽管增长迅速,但其占国际外汇市场的份额却很小,这与该市场上只有有限的人民币兑四种外币的即期交易有关。在现有的银行结售汇制度暂不能完全改变的情况下,我国外汇市场要达到运行规范、功能完全,并实现自己的进一步快速发展,需要引入外部的基因、资源。在现有的人民币兑外币市场的基础上,发展一个与之并行不悖的平行的外币买卖市场,不仅可以为我国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找到新的突破口,为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供试验平台,而且可以通过模拟性或影子性的国际外汇市场的子市场运行模式为将来规范化外汇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积累经验。
一个发达的外汇市场对一国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民币可兑换进程的推进、人民币自由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必然要求一个与之相衬的、与国际外汇市场紧密联结的人民币产品的定价平台和交易中心。外币买卖业务的推出,通过引入国际外汇市场的交易范式以及非常活跃的国际知名做市商与全球主要外汇市场同步的报价,使得我国外汇市场首次融入了国际外汇市场,作为我国外汇市场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一步,为将来人民币产品的全球定价平台和交易中心建设奠定基础。值得称道的是,作为一项工程浩大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在直面国际惯例、国际标准和国际价格的同时,也考虑到了我国国情和金融现实,更多地从满足金融机构需求以及培育和发展市场的角度出发建设外币买卖系统。
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电子交易平台的诞生表明中国正致力于国内外汇市场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从长远来看,在此过程中所建立的基础设施和获得的交易经验将非常有助于人民币可兑换。蒙特利尔银行非常重视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近几年来,我行一直是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上最活跃的外资银行之一。对于中国市场,我们持长远策略。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蒙特利尔银行为能参与其中而深感骄傲。
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实行做市商报价驱动的竞价交易模式,它其实和国际上的外汇交易方式很相似,我认为它会有助于建立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的联系。这八种货币对都是国际市场上的通用交易货币,应该具有很好的流动性,流动性促进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的提高,这将使交易中心具有良好的国际形象。我相信交易中心将来会考虑引入更多的与人民币有关的产品比如,人民币的远期、掉期,这样自然就会促成更为市场化的外汇体制的形成,也会促进各类金融产品的发展。这无疑对中国外汇市场的成功乃至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关键意义。
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启动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这一项目以来,它在世界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无论是本地区的还是全球范围内的管理者和中央银行都向我们询问过这个项目。
荷兰银行技术联盟执行董事斯蒂文.梅兹拉在近期的一次访问中谈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创建了外汇交易所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中国的机构可以积极地参与全球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外汇现货交易这一流动性平台,并且能够在本地便捷地实现清算,交易中心正在谱写中国金融市场的历史。
中国金融市场在开放的同时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包括:(1)与其它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中国的金融市场仍相对欠发达;(2)金融机构只能获取有限的流动性和产品;(3)大量中小型中国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差或者根本没有信用评级;(4)金融产品的相关知识较少,风险管理能力有限;(5)对本地投资者来说,当前缺乏包含投资和套期保值的综合产品;(6)管理机构在人民币政策上受到了巨大的外部压力;(7)中国还承受着加入WTO和来自七国集团的压力。
幸运的是,中国政府一直在渐进地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币买卖业务的推出有助于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因为它提供了更为广泛的获得全球外汇流动性的渠道,而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信用等级较差而难以进入国际外汇市场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荷兰银行进入中国已经有一百多年了。我们相信中国的经济具有极大的发展机会,因此我们致力于在这个国家中的长期发展。在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上,荷兰银行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合作开始于2003年6月。经过22个月的团队工作,荷兰银行为能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一起共同缔造金融历史而倍感骄傲。
作为商业性组织,荷兰银行有着自身的业务设想。短期而言,我们希望自己能够根据交易中心的日程要求如期提供外汇电子交易(eFX),也希望荷兰银行的eFX和电子商务能得到中国当局的首肯。我们也希望全球eFX和荷兰银行在中国市场的分支网络以其质量、公正性和实力受到认可。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希望可以将eFX和
e的相关的经验知识带给中国。毫无疑问,我们希望荷兰银行能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商而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外币买卖的业务模式下必将带来的交易活跃定会推动荷兰银行外汇市场业务的发展,并巩固荷兰银行作为该行业全球顶级机构之一的地位。从中期看,我们将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更多的金融市场产品,并为中国机构创造机会,使它们得以通过大批金融产品来形成满足风险管理需要的解决方案。我们确信中国在外汇市场和
作为外币对项目的首批做市商之一,荷兰银行确信有能力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众多机构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尽管价格十分重要,但它只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除了价格以外,我们觉得还可以提供我们全球市场业务中所有的增值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将会显示出它们对客户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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