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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2022年3月1日外汇公告

2022-03-01 08:50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2022年3月1日外汇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2022年3月1日外汇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线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政府网站方面,随机抽取天津、上海、江苏、北京、重庆、山西、外汇公告内蒙古、江西、广西、贵州、西藏、甘肃等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政务新媒体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政务信息更新及时,提供有效互动功能,达到合格水平。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线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外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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