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度至2021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月14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批同意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经审议的期限内实际交易金额为6,000万美元。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外汇公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1、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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